关于海关实行通关单和报关单数据联网比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从今天起,上海海关将实行通关单与报关单数据联网比对,具体对比项目如下:
㈠ 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与通关单的收/发货人一致。 ㈡ 报关单的运抵国与通关单的输往国家或地区一致; ㈢ 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的货物的项数和次序一致; ㈣ 报关单上每项法检商品与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HS编码一致; ㈤ 报关单上每项法检商品的法定第一数量不允许超过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数量/重量; ㈥ 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第一计量单位与通关单上的货物数量/重量计量单位相一致; ㈦ 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必须在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内; ㈧ 报关单上的通关单号与发送的通关单号一致。
若以上项目对比不符,海关将执行电脑强制退单。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请各位客户仔细核对电子转单信息,谢谢合作。谢谢!
嘉兴俊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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